2024-2025第一学期第十四周国旗下讲话
田丕丰
2024/12/6 15: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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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争做法治青年
高淳区人民法院--袁佳伟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天很荣幸能有机会在我的母校,和同学们一起以宪法为主题,开展国旗下讲话。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她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在很多人心中,宪法是一部高高在上的法律,距离我们的生活似乎很遥远。其实,宪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的一生都在受到宪法的保护。
当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宪法就已经赋予了我们独立的人格权、平等权、继承遗产权,你可以拥有自己的名字,也拥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当你年满6岁,背上书包走进校园,宪法保障了你受教育的权利,第一堂课老师教会了你唱国歌,告诉你五星红旗的意义,其实首都、国旗、国歌、国徽都是宪法所规定的。当你年满18岁,投出了人生中第一张选票,第一次体会到宪法赋予我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眼你毕业了,找到了心仪的工作,这时宪法赋予了我们劳动权,还有获得劳动报酬和休息的权利。当我们到了组建家庭的年龄,宪法又赋予我们婚姻自由,同时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在宪法的保障下,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可以说,宪法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如果说小学生处于生根发芽期,初中生处于拔节孕穗期,那么高中的同学们则正处于开花结果期,最需要的就是懂法守法。有些同学认为不满18岁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要对所有的犯罪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特别严重的犯罪,14周岁就要负刑事责任。另外,随着手机、网络的普及,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那些在网络发表虚假、侮辱言论甚至是造谣诽谤的,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法者,治之端也。在新时代的浪潮中,法治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更是青年一代肩上的重任。各位同学都是高中生中的佼佼者,更应当以将来服务社会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为己任。世界上没有无忧无虑的人生,一帆风顺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景,每个人的一生始终都在面对矛盾、化解矛盾,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之中。同学们要养成法治思维、法治习惯,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理念,落实法治社会建设的改革任务。
这里和同学们分享一个最近处理的案件。今年8月,14岁的小明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同向骑行的吴某相撞,造成吴某受伤。经认定,小明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小明及其父母赔偿经济损失。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及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区法院联合区妇联等九家单位在全区开展少年家事“金花向阳”行动。这起交通事故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发现小明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于是法院向小明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家长更好地依法依规履行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案件审结后,我们也向区教育局发送了关于落实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的司法建议。这里和大家强调的是,不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自己会受到伤害,造成他人受伤的,我们的父母也要赔偿他人的损失。
同学们,韩非子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我们一起树立法治理想,用法治感受时代脉搏,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和法治力量!
谢谢大家!